离职时必须知道的哪6件事

时间:2024-07-14 14:02:01
离职时必须知道的哪6件事

离职时必须知道的哪6件事

即便职场竞争激烈,即便好工作不易寻,即便经济还未全面恢复景气,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离职时必须知道的哪6件事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员工“不辞而别”可能会产生什么法律风险?

答:法律规定,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员工“不辞而别”,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员工如果说走就走,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书面形式包括哪些?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为方便日后举证,建议劳动者在使用数据电文通知时必须及时保留好证据,如采用快递通知,宜采用EMS邮寄并打印确认已妥投的记录单。

3、员工要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答: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员工只需要告知用人单位辞职的意思表示,公司无论是否批准,满三十日的次日起双方即解除了劳动关系。

二、检查是否与公司签订过“服务期协议”

1、“服务期协议”是什么?

答:“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组织劳动者参与专业技术培训后与劳动者书面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如在服务期内员工主动离职,应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违约金应该怎么计算?

答:举个例子,假设专项培训费用花费10万元,约定服务期为五年,员工工作四年后申请自愿离职,即尚未履行服务期一年,那么公司可以主张该一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万元。

三、检查是否与公司签订过“竞业限制协议”

1、“竞业限制协议”是什么?

答:所谓“竞业限制协议”,简单理解,就是公司与特定的劳动者约定其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同行的用人单位任职,自己也不得经营同类业务的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公司只能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协议。

3、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多长时间?

答:不得超过两年。

4、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答:违反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劳动者的请求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当调整。

5、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答:法律规定,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四、确认公司是否已结清工资

假设劳动者在1月1日提交书面通知,则应在通知上注明劳动关系自2月2日起才终止,这样能有效防止公司以劳动者已于1月1日离职为由而不向其支付一月份的工资。此外,如公司尚拖欠其他月份的工资,劳动者应主动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则及时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或申请劳动仲裁。

五、公司是否协助转移社保关系并出具离职证明

由于一些新的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其旧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且离职证明及社保记录也对工龄计算、领取失业保险等问题有重大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确认公司有无扣押财物或者证件

离职前,要确认公司有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档案及其他物品,有无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有,则应及时要求公司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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